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2-0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周山森林公园(核心区)园容养护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8,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周山森林公园(核心区)园容养护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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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8 |
2、项目名称:周山森林公园(核心区)园容养护服务外包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584,000.00元 |
最高限价:158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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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高新政采磋商-2021-8 | 周山森林公园(核心区)园容养护服务外包项目 | 1584000 | 158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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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周山森林公园(核心区)园容养护服务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份不满一年的提供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zhzxgk)—— “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附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1年02月08日 至 2021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 |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点击“供应商”,选择“CA登录”方式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时间:2021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2)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为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504室。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1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504室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2月08日至2021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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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资金财政资金 3、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为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504室。除未加密电子响文件外,本次磋商采购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
地址: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 |
联系人:常先生 |
联系方式:1380388005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晟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火炬创业园B座310室 |
联系人:陈女士 |
联系方式:0379-8086818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
联系方式:0379-80868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