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甘肃区域)
2021年度硫酸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NJ2021-02-BJGY-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甘肃区域)2021年度硫酸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甘肃区域)2021年度硫酸框架协议采购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甘肃公司所属基层单位2021年度生产用联氨。预估采购总数量4525吨,据实结算。
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执行量达到预估采购数量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协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报价人须充分考虑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采购范围:
序号
|
物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工业硫酸
|
≥92% 散装液体GB/T 34-2014
|
吨
|
100
|
酒泉热电
|
|
2
|
工业硫酸
|
浓度≥92.5%
|
吨
|
2300
|
西固电厂、西固热电
|
|
3
|
工业硫酸
|
93% GB/T534-2002
|
吨
|
80
|
靖远电厂
|
|
4
|
工业硫酸
|
工业硫酸\≥98%\ GB/T 534-2014
|
吨
|
2045
|
兰州热电、范坪热电、平凉电厂
|
|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供货,具体交货期详见合同约定。
2.4交货地点:
酒泉电厂: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南园宜人东路6号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西固电厂: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古浪路78-1号西固电厂物资管理部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靖远电厂: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电力路4号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兰州热电: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豆家营10号制定地点(落地交货);
范坪电厂: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范家坪村728号(落地交货)。
平凉电厂: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属于生产单位的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属于经营单位的须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次采购对应药品(硫酸)的电厂供货业绩至少2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1 年 02 月 08 日09时00分至 2021 年02 月 27日17时00分,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购标截止日期为2021 年 02 月 28 日17时00分)。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 800 元。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
账 号:623259379900301169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3月1日9:00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日9:00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0层
联 系 人:王梓豪
联 系 电 话:15200008277
邮 箱:wangzihao@chngdz.com
2021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