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2021年度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
塔城地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2月08日 19:46
评审专家名单
齐和敏、苏红菊、张鹏飞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孛珠山、王宜芳
项目联系电话
0901-6225410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塔城地区塔城市裕民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永健 139 9948 3538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孛珠山、王宜芳 0901-6225410
一、项目编号:TDZFCG(HFCX)20210122(招标文件编号:TDZFCG(HFCX)20210122-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2021年度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裕民县馨茂源粮油综合商店
供应商地址: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郁金香路郁金苑小区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裕民县华新超市
供应商地址:裕民县巴尔鲁克西路4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裕民县馨茂源粮油综合商店
定点采购大米、面粉、清油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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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裕民县华新超市
定点采购大米、面粉、清油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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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齐和敏、苏红菊、张鹏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2002]1980号文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入围二家投标供应商;服务期限1年;报价按月结的市场价下浮率报价,入围供应商为:
1、裕民县馨茂源粮油综合商店 下浮4%
2、裕民县华新超市 下浮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
地址:塔城地区塔城市裕民县
联系方式:张永健 139 9948 3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联系方式:孛珠山、王宜芳 0901-62254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孛珠山、王宜芳
电话:0901-622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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