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机房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机房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机房改造项目。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机房改造项目。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资信证明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与社保缴纳凭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24至2021-03-02,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北大街1027号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如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收与社保缴纳凭证、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查询记录、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核酸检测7日内阴性证明材料及以上资格要求中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为报名备案资料),做好个人防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18 14:30 ,地点为 保定国际俱乐部五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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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定兴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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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定市天鹅中路1566号
| 地址:
| 保定市隆兴西路258号新世纪花园5-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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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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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7
| 邮编:
| 07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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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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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静
| 联系人:
| 刘新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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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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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5972719
| 电话:
| 0312-678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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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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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5972719
| 传真:
| 0312-678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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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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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366415@qq.com
| 电子邮件:
| xb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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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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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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