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车辆鉴定、事故死者尸体解剖检验费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1年02月26日 15:25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车辆鉴定、事故死者尸体解剖检验费服务类采购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物证检验鉴定设备采购单位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区域安溪县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6日 15:2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08日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安溪县参内乡参洋车站6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09日 15: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泉州市安溪县参内乡参洋车站6楼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陈项目联系电话0595-26055208采购单位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河滨西路15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先生 19505959369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503、505、506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0595-26055208
项目概况 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车辆鉴定、事故死者尸体解剖检验费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安溪县参内乡参洋车站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AHCG2021A10 项目名称: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车辆鉴定、事故死者尸体解剖检验费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鉴定业务范围须满足以下二项鉴定项目,须提供司法鉴定许可证(含相应鉴定范围)复印件:(一)法医鉴定项目 1、法医病理鉴定; 2、法医临床鉴定; 3、法医毒物鉴定;4、法医物证鉴定。 (二)痕迹鉴定项目 1、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2、行驶速度鉴定;3、行驶轨迹鉴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6日 至 2021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安溪县参内乡参洋车站6楼 方式:现场报名后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安溪县参内乡参洋车站6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安溪县参内乡参洋车站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河滨西路155号 联系方式:苏先生 19505959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503、505、506室 联系方式:小陈/0595-26055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5-26055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