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某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下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副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交货地点:按需供货,供货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在此期间投标人所供产品达不到招标人质量标准、甚至产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需考虑合同终止可能出现的风险,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造成的损失招标人不予补偿。
2.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
2.1.3 交货期:招标人将于提前一天将货物需求清单交付于成交供应商,根据招标人每天的货物清单需求次日天上午9:30前、下午15:00前完成当天所需货物供货,应急情况下当天提报需求后2小时内完成供货。
2.1.4 质量标准:合格,且保证有效期不少于保质期的80%。如因投标人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立即终止合同,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1.5 需求参数:具体需求、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1.6 验货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诺及有关规定,由招标人(或委托的专家)严格按照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全部商品实行现场验收,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
2.2招标范围:蔬菜、畜禽肉、水产、调料、水果等食堂生活物资采购,具体采购内容中标后根据招标人每日需求清单进行供货。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2-26 15:00至2021-03-03 15: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cd)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3-18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cd)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承德市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承德办事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
|
邮编: |
0670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张坤、张小娜、段泽南
|
电话: |
/
| 电话: | 0314-206686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xzb0314@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
|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