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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2021年交通工程试验检测项目2021JT-JC合同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2021年交通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已由中国共产党海安市委员会以海委(2021)2号_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海安干线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安干线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2021JT-JC 合同段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海安市2021年交通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包括:328国道快速化工程(沈海高速海安出口至黄海东路)(快速化公路,全长7.5km,总投资约80000万元)、海安市2021年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共计20座新建、改建桥梁,总投资约3000万元)、雅周连接线路灯工程(全长约8.5公里,总投资约350万元)、海安市李城线(X353)建设工程(三级公路,全长约6.9km,总投资约2400万元)、海安市南娄线(Y212)道路建设工程(三级公路,全长约1.63km,总投资约1300万元)、黄海大道西延建设工程(全长约1.9km,总投资约1800万元)、328国道辅道提升工程(G15高速至角斜镇)(四级公路,全长约55km,总投资约4500万元)、安防提升工程(对铁路下穿通道,国省干线道口进行提升,总投资约1200万元)、海安市2021年县乡道大中修工程(县道及县代养乡道大中修,总投资约5000万元)等,项目分布在全市境内。
2.2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即2021JT-JC 合同段;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工期:服务期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2.3主要工作内容:
328国道快速化工程(沈海高速海安出口至黄海东路)、海安市2021年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雅周连接线路灯工程、海安市李城线(X353)建设工程、海安市南娄线(Y212)道路建设工程、黄海大道西延建设工程、328国道辅道提升工程(G15高速至角斜镇)、安防提升工程、海安市2021年县乡道大中修工程等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服务等,投资额约99000万元。
2.4工作要求:
1.试验检测工作的主要任务:接受招标人的试验检测和技术服务任务委托,接受业主(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本着严格把控海安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的宗旨,加强质量安全综合管理,确保海安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可控。
2.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根据海安工程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自身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制度(包括人员安排、质量监管措施等);根据工程进度,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和组织一次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受托方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业主(交通主管部门)。
3.每月向招标人提供质量安全监管计划,每星期或每半月向招标人提供质量安全巡查情况通报,每半年、全年出具质量安全评定报告,受托方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业主(交通主管部门)。
4.积极主动参与现场工程管理,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定期(每月)上报海安市交通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应做到所监管的项目无因自身的管理疏漏而被省市(含海安市)判定不合格。
5.加强原材料(重点钢筋、水泥、砂石、沥青)抽检,按规定频率(按施工单位自检5%控制)进行质量抽检,对标准试验进行抽查复核,应确保检测报告准确、及时。
6.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监理单位,跟踪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招标人和业主(交通主管部门)。
7.加强工程验收检查,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质量检查,出具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
8.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试验仪器检定及运转、试验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频率是否达到要求等;
9. 328国道快速化工程(沈海高速海安出口至黄海东路)确保评为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程”、省级“品质工程”;海安市2021年县乡道大中修工程、328国道辅道提升工程(G15高速至角斜镇)确保评为平安工地建设市级“示范工程”,争创市级“品质工程”。
10.合同实施过程中,服从招标人对检测工作的安排。
检测单位应根据招标人所规定的工作职责、内容、检测频率,及时、主动组织检查活动,并及时主动与被检单位联系,按时间要求做好检测活动安排。
检测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招标人。检测结束后及时提交各合同段的最终检测报告、工作报告及初步质量评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凡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大陆境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业绩条件: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今承担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专业须覆盖公路、材料、桥梁专业或覆盖道路、桥梁隧道专业),自2016年1月1日(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今承担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1.4信誉要求: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若投标报表表1中信息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不一致的,以省厅公布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不存在因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形;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本项要求的人员投标时无须填报,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按以下要求进行人员配置,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安全员(5人),其中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为江苏交通省级安全专家,4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试验检测员(8人),其中1人应持有桥梁隧道试验检测师证书(或持有桥梁、隧道试验检测工程师老证)并具有从事一级公路试验检测的业绩;1人应持有道路工程试验检测工师证书(或持有道路和材料试验检测工程师老证)并具有从事一级公路试验检测的业绩,助理检测试验检测师(或检测员老证)应覆盖材料、公路、桥梁专业或道路、桥梁专业类别;辅助工人(2人),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
投标人中标后,328国道快速化工程(沈海高速海安出口至黄海东路)须在海安市域内设立工地试验室,按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并通过工地试验室备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其中200元为系统收取)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http://www.{wz_now)、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www.jscd.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干线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海安镇江海西路1号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邮 编:226600 邮政编码:226600
电 话:0513-69898895 电 话:18751390606
传 真: 传 真:0513-88901601
联系人:何兵 联 系 人:肖建华,沈露
8.其他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30分。
8.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10: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5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投标人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二○二一年三月四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