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1线灵武市新杜路口至白土岗段公路工程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一、本补充说明是对电子招标文件中固化且无法修改或增加的内容进行修正和补充。
二、原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为: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2021年3月29日上午9时3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现变更为: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2021年3月29日上午10时30分 (同投标截止时间)。
三、本项目只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包括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正副本份数、装订、密封及封套的要求等),均不适用本次招标,以电子招标投标相关条款为准。
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签名(字)或签(盖)章均指电子形式的签章(包括投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手签章或签名章等)。如出现无法签章的情况,投标人也可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投标文件扫描件。
五、如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现场(可采用邮寄或现场即交即走两种形式递交)。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将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现场递交保函密封方式:须单独采用一个牢固的封套密封,对包封的封口处牢固粘接加贴封条封条并载明“国道211线灵武市新杜路口至白土岗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保函”,并在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邮寄递交保函密封方式:①收件人地址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40号楼,宁夏天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张楠,联系电话:18109596171,签收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下午17时00分。②寄件人:必须是寄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必须是24小时可接通的手机号码,备注寄件物品类型:国道211线灵武市新杜路口至白土岗段公路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保函。所有的寄件信息不得含有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信息,否则因此暴露投标人信息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③快递公司建议选择顺丰快递,支付方式选择寄付,到付快递一律拒收。
六、工程量清单说明
1、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标准格式,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说明(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中涉及影响编制投标报价的相关规则条款,均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2、税金由投标人按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计算,投标报价计算时将税金含在清单单价(或总额价)中。
3、安全生产费用,按照2012年2月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再次联合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第1号令)中的规定,安全生产费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以固定金额的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细目。
4、工伤保险,按照《关于做好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发〔2018〕42号)执行,以固定金额的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细目。
5、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投标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由投标人与保险公司商定,保险期限为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投标报价计算时含在相关工程细目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
6、投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是结合设计文件及考察施工现场后计算的工程报价。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计算书的单价和合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民扰费、扰民费、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同时也包括宁夏建设部门的规费。
7、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没有列入的但属本次招标设计的项目可由投标人延伸“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列入所有项目报价。
8、投标人应从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工程量清单文件,下载的清单为加密版本,投标人不得对文件中的运算定义和格式进行修改,仅须将单价填好后即自动生成总价。
宁夏天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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