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06,截止日期:2021-03-26,公告主要内容为: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XJGH-2021-JTGH,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时代广场C座27层ON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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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时代广场C座27层ON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H-2021-JTGH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招标项目划分 1 个标段,即 JTGH-1 标段。具体要求如下: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是指导新疆未来五年综合交通发展的顶层设计,是阐明国家和自治区战略意图,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编制好自治区“十四五”综合交通网规划意义重大。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基础年为2020年,目标年为2025年。要认真分析总结“十三五”我区综合交通的发展经验和存在问题,准确把握未来不同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各方式交通运输需求特征,正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明确发展思路,提出综合交通发展目标、建设任务和重点,测算对应的资金需求和资金来源等,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科学合理提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指标体系。
(3)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吸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充分加强与各地州市、自治区相关厅局、兵团、有关行业、部队方面、厅有关单位(处室)的沟通衔接,工力合力编制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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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评审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若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出,可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提供自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自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咨询专业至少包含公路,工程咨询服务范围至少包括规划咨询。
(2)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信誉要求:
a.投标人不存在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b.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c.投标人不存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及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投标人不存在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e.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f.投标人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时代广场C座27层ON室
方式:持报名材料(见附件)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时代广场C座27层ON室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时代广场C座27层ON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同时接受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投标人将《投标报名表》彩色扫描件发送至 2584788541@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3.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
联系方式:(0991) 5281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时代广场C座27层ON室
联系方式:157395754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锦超
电 话:15739575476
附件信息:
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项目招标公告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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