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06,截止日期:2021-03-25,公告主要内容为: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指数体系编制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编号:XJGH-2021-JGZS,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时代广场C座27层ON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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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指数体系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时代广场C座27层ON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H-2021-JGZS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指数体系编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指数体系编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旨在更好地为新时期新疆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撑,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指数体系的研究工作,搭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物流信息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1)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好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和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交通枢纽中心,掌握新时期我区道路货物生产实际情况,把握出入疆货物运输发展特征,为货物运输市场提供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意义的参考信息;
(2)应充分调查研究新疆道路货运特征调查,分析研究道路货物运输价格体系架构及市场运行状况,获得新疆道路运输成本构成特点,构建新疆道路货运价格指数框架体系及编制方法,科学建立新疆道路货运价格指数模型及评价方法体系;
(3)科学提出新疆道路货运价格指数信息发布机制与工作方案;
(4)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指数体系编制研究报告,保质按时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指数体系的研究工作; (5)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采购人为第一);
(6)搭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物流信息平台。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指数体系编制”报告编制费用限价,不包括平台建设费用,后续中标人或潜在投资人根据本项目报告进行评估,对信息平台建设提出评估结果,认为建设信息平台的回报“有利可图”时由后续潜在投资人或中标人出资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至本项目评审会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若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未出,可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提供自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网页截图),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自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不存在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不存在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⑤在“信用中国”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时代广场C座27层ON室
方式:持报名材料(见附件)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时代广场C座27层ON室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时代广场C座27层ON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同时接受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投标人将《投标报名表》彩色扫描件发送至 2584788541@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3.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
联系方式:(0991) 5281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时代广场C座27层ON室
联系方式:157395754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锦超
电 话:15739575476
附件信息:
新疆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指数体系编制招标公告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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