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岳普湖县生态观光采摘基础建设项目(EPC)模式-监理已经由岳发改[202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岳普湖县生态观光采摘基础建设项目(EPC)模式-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020.44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岳普湖县
2.工程规模:建设规模为重点打造3200亩生态采摘园,对11个果园拉设围栏,对杏子园、西梅园修剪游步道、大门及景观平台。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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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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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PH2021030910610010205001
| 岳普湖县生态观光采摘基础建设项目(EPC)模式-监理
|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过程监理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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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项目班组其他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29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4.保证金子帐号:
五、其他说明
1、资金来源为土地增减挂资金、援疆资金;2、投标单位请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6、本项目不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系统。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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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 标 人:
| 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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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 址:
| 岳普湖县
| 地 址:
|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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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 编:
| |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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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 系 人:
| 王富佳
| 联 系 人:
| 刘娜、陈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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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 话:
| 15276019513
| 电 话:
| 15099650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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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 真:
| |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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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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