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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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0
一、项目编号:ESZCDS-C-F-200121.1B3二、项目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四次)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车辆租赁服务一包):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鄂尔多斯市凯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苑农民安置小区3栋-1-113
7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车辆租赁服务一包):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1、供应商应具备汽车租赁和实际承运的经验和应急能力,能开具合法的正规发票2、供应商必须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具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定期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3、租赁公司具备优质的服务保障能力,取得良好的服务声誉,法人在政府招投标中无不良纪录。4、供应商所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标志。5、对所租赁车辆安全气囊的要求:前排驾驶员及乘客必须配有安全气囊。6、对所租赁车辆五座车发动机排量的要求:自然进气发动机,排量?1.8;增压发动机,高功率?1.4。7、对所租车辆七座车发动机排量的要求:自然进气发动机,排量?2.4,增压发动机,排量?2.0。8、供应商所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驾乘人员保险。9、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必须为供应商自有的车辆。所提供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内饰整洁、无异味。10、供应商所提供车辆数量:五座车和七座车均在六辆以上,保证租赁期间因车辆故障等原因在1小时之内向中标单位调换车辆,不影响巡察工作的正常运行
1、供应商应具备汽车租赁和实际承运的经验和应急能力,能开具合法的正规发票
预计使用期限245天
1、供应商应具备汽车租赁和实际承运的经验和应急能力,能开具合法的正规发票
71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李明、苏冬梅、丁志光、李建文、刘金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车辆租赁服务一包):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8381217
2.?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联邦大厦银座9楼
联系方式:0477-8169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茗超
电话:0477-8169166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03月10日
相关附件: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四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鄂尔多斯市凯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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