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食堂食材政府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00]FXZB[TP]2021001-1-1)
一、项目编号:[350100]FXZB[TP]2021001-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食堂食材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00]FXZB[TP]2021001-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顺鑫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赤星路8号赤星工业园4号楼三层301室 | 207143.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00]FXZB[TP]2021001-1-1 包1
福建顺鑫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150299 其他食品 | 其他食品 | 按采购人需求 | 按采购人需求 | 1(年) | 207143 | 207143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李峻 (包1) |
评审专家: | 林侃,付中民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后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B、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进行计算,计算标准:100万元以内按照1.5%收取。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117010100100003202;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00]FXZB[TP]2021001-1-1 包1 :3994元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福州七伙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一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要求,谈判小组一致认定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资格性及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通过。 2、成交下浮率为22.2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村
联系方式:13459413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联系方式:0591-8727823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刘滢
电话:0591-87278232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