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智慧照明监控平台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智慧照明监控平台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1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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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智慧照明监控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3月09日 17:5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智慧照明监控平台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其他电气设备采购单位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行政区域汕头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9日 17:5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17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开标时间2021年03月31日 10:00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预算金额¥1451.413515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小姐项目联系电话0754-88080038-8001采购单位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采购单位地址中山路1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18081516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小姐 0754-88080038-8001附件:附件1【2021.3.9】(终稿)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智慧照明监控平台项目.pdf附件2委托协议.pdf附件3挂网附件.zip
项目概况 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智慧照明监控平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0ZC155 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智慧照明监控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1451.4135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1.4135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采购内容: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智慧照明监控平台项目最高限价:14514135.15元 项目编号:HS20ZC155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电气设备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近几年来,汕头市信息化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与重视下,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号召,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着重围绕构建便捷高效的“智慧照明”应用和管理体系,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从城市建设智慧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运维精准化四大领域着手,启动一系列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城市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照明管养工作,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计划实施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智慧照明监控平台项目。本项目结合大规模分布式存储和计算技术、数据分析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对数据的分析、挖掘和利用,可帮助我们掌握事物的发展态势、关键影响因素、形成模式和发展规律,提升对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的认知和洞察;同时也可以让城市管理部门可以更准确的掌握公众和企业的需求和偏好,以便提供更为便捷的、个性化的、精准的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升级汕头市城市智慧照明控制管理系统,实现城市照明控制管理系统无缝接入智慧城市和数字化城管管理系统。建设1个中心(智慧照明监控指挥中心)和1个平台(智慧照明综合管理平台),配套2类库(地理信息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配套1组城市照明应用软件系统,配套监控中心硬件设备、信息安全设备、路灯照明和楼宇亮化硬件设备和监控中心配套设施等。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天完成组织工程验收及培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或以上资质。 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至 2021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4)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 地址:中山路19号 联系方式:13318081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联系方式:林小姐 0754-88080038-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0754-88080038-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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