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河区右岸新城岚山街新建项目,M1301000205507782005a61,
滦河区右岸新城岚山街新建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河区右岸新城岚山街新建项目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核字[20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国控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迁安市国控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滦河区右岸新城岚山街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迁安市右岸新城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拟建道路为城市支路,西起世纪大道,东至浣纱路,长度约690米,道路红线宽25米,车行道宽12.5米,两侧绿化设施带各宽2.25米,两侧人行道各宽4米,配套建设给水、污水、雨水、照明、通信、电力、绿化、交通等附属工程。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210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1)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并达到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2)全部工程的施工;(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2477.52万元进行限额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冒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如下:
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或2020年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效期内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
2、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合同中严重违约而被驱逐或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记录;
5、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6、投标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关于围标、串标行为的规定
E 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具备对围标、串标甄别功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份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
2、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一致的)、同一个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的;
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视为串通投标,并如实记录在评标报告中。
在评标过程中,被 E 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识别,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具体情况进行研判,并在评标报告中提出评审意见。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不在参与后续评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下载招标文件的;
2、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局域网上传投标文件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投标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体形式申请,但联合体牵头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成员单位加盖牵头人印章即可(投标文件正本中的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副本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印章),但签订合同时应由联合体各方与甲方共同签订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11 08:30至2021-03-1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日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建议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开始递交,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迁安市国控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卓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迁安市创客广场A座3层 | 地址: | 无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国璐
| 联系人: | 马辉 |
电话: |
15175555540
| 电话: | 0315-6531360 |
传真: |
无
| 传真: | 0315-6531366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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