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中庆路(至贤路~至宾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中庆路(至贤路-至宾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中庆路(至贤路~至宾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中庆路(至贤路-至宾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1]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该项目北起于至贤路,南至至宾路 |
工程规模:中庆路(至贤路~至宾路)新建工程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是新吴区内部一条南北向的城市支路。该项目北起于至贤路,南至至宾路,全长约 984米。红线宽约 16m,新建1座单跨16米板梁桥,同步实施道路、桥梁、管线、照明、交通和绿化、海绵城市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
工期:30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88.0万元 |
招标范围: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测量、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估算)、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 投标人中标后要求提供详细勘察报告、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的审核,合格标准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 |
(1) |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同时具有下述a、b两项资质:(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且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 (b)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含)及以上。 |
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
(2)1)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道路、桥梁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12月~2021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2月~2021年2月的缴费证明等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 |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主体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且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④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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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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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10日9:00时至2021年03月15日16: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01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第1开标室(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5-3号东方银座807-808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黄迅 | 联系人: | 潘琳芳 | 电话: | | 电话: | 15061778697 | 传真: | | 传真: | 0510-85217757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jsjinnuo666@163.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