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单一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
公告编号 | WB-2021WH-W-018 | 截止日期 | 2021-03-17 |
招标代理 | | | |
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物资和后勤分公司二、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度通号分公司海康威视硬盘录像机等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68.000000万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硬盘录像机,品牌:海康威视,规格型号: XVR DS-8108HQH-SH。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专利采购,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本次采购清单内备件的生产厂商;
2.本次采购项目清单产品为上海地铁多条既有线路上使用的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3.海康品牌的视频存储设备主要在1、2、7、8、11、12、13、16号线上均有使用,且视频存储设备在远程网络调用时需采用与品牌设备相对应的软件协议(SDK) 进行对接,以保证能够正常调用车站录像。目前11号线迪士尼段,17号线15、18号线(出入口、闸机处)均采用由海康品牌提供的定制协议版本摄像机,通过由系统集成商开发的网管软件对系统设备进行控制、管理,因各品牌设备控制、管理软件结构不同,非本线路品牌、系列产品不能互换,备件更换需与原品牌保持一致。
4.为保障系统整体的安全可靠运行、各类技术要求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确保整体系统设备的质保可追溯性,本次采购拟采用既有设备下的品牌备品备件。因此现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七、拟定供应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司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意见。九、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物资和后勤分公司地点:上海市石龙路588号1号楼103室受理电话:021-63189188*633931十、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地铁申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或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purchase@shmetro.com。合约管理部受理电话:63189188*605987监察室受理电话:64695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