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资产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报废资产处置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驻石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驻石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我单位拟遴选3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入选我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机构库,负责我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工作。服务期拟为1年。
2.2招标范围:报废资产处置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信誉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11至2021-03-17,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石家庄市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4-01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军队采购网”(www.plap.cn)、(www.ccgp.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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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石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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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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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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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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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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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助理
| 联系人:
| 李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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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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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7992341
| 电话:
| 1863219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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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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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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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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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5716869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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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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