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2021-03-10 03:32:34 阅读:次
关于宁海县一市镇武岙塘除险加固及提标工程的
澄清修改公告(02号)
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兹通过(02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一市镇武岙塘除险加固及提标工程》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原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有误,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预算(修改)2”及“工程量清单(修改)2”。
2、招标文件P49页16 价格调整作如下修改: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删去本条全文,并代之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主要材料外的其他材料的价格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方法为:《详见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要素价格风险的通知》(宁发改[2014]24号)。(注:预算价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1年2月刊信息价,宁海县没有的按宁波市区信息价计算,《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没有的信息价按《浙江造价信息》2021年2月刊计算;无信息价部分参照有关文件并结合市场价计取;苗木价格参照 2020 年 12月刊《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园林苗木专刊信息价)。
绿化工程
本工程量清单未列的新增苗木单价,按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园林苗木专刊2020年12月份信息价结合相应定额及取费并按确定的下浮率下浮结算。具体的下浮率为【1-(中标总价-非竞争项目费用)/(招标测算价-非竞争项目费用)】*100%。无信息价的特殊苗木按双方协商确定综合单价。
3、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1年3月26日9:00时。
4、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1年3月26日8:00时前实际到账。
招标文件内相同内容均同步调整。
本文件所作出澄清、说明、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招标人:宁海县一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