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云杨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云杨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审[2020]205号文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二阶段初步设计已由衡南县交通运输局以清交字[2021]24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衡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衡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云杨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起点位于Y202与G107国道平交口往北约150米处,途径堆子岭社区、回龙村,终点与衡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物流进出口道路交汇。
2.3 工程规模:该项目全长3.493千米,全线按四级公路(I类)标准建设,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设计时速为15km/h;起点拟建衡南垃圾焚烧厂物流出口路基宽7米,路面宽6米,路面类型为沥青路面;包括路基、路面(新建、改建)、桥涵、涵管、排水、安防及附属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352.27万元,资金来源为:衡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投资。
2.4招标范围:衡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云杨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相关的勘察、设计等服务和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全部招标。
2.5 计划工期:10个月(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个月(30日历天),施工工期9个月(27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6 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7质量保修: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8标段划分: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为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各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以上;
3.4.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或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最近1年没有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2年没有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施工企业。未参与评定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9年版)中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21年 03 月 11日~2021年03月 16 日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使用CA锁报名即可)。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5.2 投标人应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 04 月14 日 9 时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1年 04月 14日 9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南县交通运输局、衡南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4-8551409(纪检)、 0734-8551946(局办)。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衡南县云集镇爱民巷138号
联 系 人:谭曙光
联系方式:13907349498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光辉街交汇处海博星都9栋1811室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4-3199133 1380734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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