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2021年度零星工程 ,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建设资金为上级下拨的正常经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完成甲方要求的零星维修项目(具体维修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2.2建设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营区内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完成甲方要求的零星维修项目,约分为4类,建(构)筑维修类:主要包括屋面防水、门窗、地板砖、木地板、静电地板、室内吊顶、内外墙体粉刷等。公共设施维修类:主要包括挡土墙、围墙、护栏、各类道路、室外供水(暖)设施、地下供水(暖)管线等。码头设施维修类:主要包括码头盖板、供水管路维修等。零星改造类:主要包括室内外设施小型改造、道路管线基础设施小型改造等。(具体维修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2.4计划工期:2021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0日 365日历日 (实际工期已签订合同为准)
2.5其他:/
2.6项目投资估算额:110万元
2.7项目投标保证金: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类似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投标人不得有军队工程建设、采购管理部门公布的供应商合同履约不良行为记录或国家和地方政府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为军队或地方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明确的禁止投标企业、关联企业及人员,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单位黑名单或个人库。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均为被否决。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受疫情影响,凡有意报名参与投标者,请于2021 年3 月12日至2021 年3 月18日,每日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并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2021年度零星工程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lnhfxmzx@163.com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却递交投标文件的,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5.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公共资源交易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429-3023839
特别:未进行注册和网上报名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日9 时30 分,地点为: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http://www.lntb.gov.cn/#/home)、()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ldggzyjyzx.com.cn)发布。
8.特别声明
1.本项工程严禁挂靠施工,招标中将采取严格的措施杜绝挂靠现象,请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2.经查实有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及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依据法律法规取消在部队的投标资格,并通报企业所在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 系 人:王助理
电 话:15566778351
代理机构: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125000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429-3062266
电子邮箱:lnhfxmzx@163.com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东区门市
开户银行及账号:6232 5106 9008 6157
2021 年3 月8日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招投标信息均为政务公开服务,如与相关法规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有出入,请以相关法规指定媒体为准。
主办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维护:0429-3023809
业务受理:0429-3023826 0429-3023839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邮箱:hldsjy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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