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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招标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丹正采标(2021)商字第02号
原招标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阳高新区312国道旁楼顶发光字项目
首次采购公告日期:2021年3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中“四、其他要求”修改为“商务要求”
2.采购文件“评标办法部分”“4.参数和技术方案的评价”修改为“4.技术方案的评价”
3.采购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中“3.2服务方案”修改为“3.2技术方案”
4.删除采购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中“4.9服务评价证明文件”
5.采购文件“评标办法部分”中“投标单位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100万元(含)以上的发光字项目,有一个得5分,满分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修改为“投标单位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发光字项目,有一个得5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6.采购文件“评标办法部分”中“环境管理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资信等级认证证书、重合同守信用认证证书(近三年内)有一项得2分,合计10分。”修改为“环境管理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资信等级认证证书,有一项得2.5分,合计10分。”
7.采购文件“评标办法部分”“生产人员素质”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提供人员社保或其他能证明为本公司人员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更正日期:2021年3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内容与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更正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银宏
联系方式:0511-86956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方式:0511-86578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钇豪
电话:0511-86578332
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