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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2021-03-12
项目概况 宿迁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总体评估及规划修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6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03052-1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总体评估及规划修编项目
(三)预算金额:350万元
(四)最高限价:350万(其中专项规划修编不超过150万,评估服务不超过100万,监测服务不超过100万)
(五)采购需求:主要是针对前期试点区建设,收集分析一个完整年度、覆盖整个雨季的监测数据,评估海绵城市建设成效,可适当兼顾远期,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深化)须于中标后3个月内完成经甲方认可的初稿,6个月内完成修编(深化)成果专家论证;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服务及海绵城市试点项目监测技术服务须于省住建厅开展第二批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前完成提交最终成果,且需响应并满足省住建厅验收要求。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水文、市政、给排水、生态、环境等)高级工程师,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03月15日 09:00至2021年03月19日 17:3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6日 14:3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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