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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1-03-12
1.招标条件
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的 崇川区市政设施养护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区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预选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辖区内。
2.2 工程规模:计划总投资约2000万元/年(平均每家约400万元/年),最终结算以实际巡查、养护维修的工程量为准。具体划分养护范围如下:
①陈桥、幸福、秦灶街道范围内的区管市政设施巡查、养护维修。
②港闸开发区(永兴、天生港)、唐闸街道范围内的区管市政设施巡查、养护维修;
③和平桥、城东、钟秀街道范围内的区管市政设施巡查、养护维修;
④任港、虹桥、文峰、学田街道范围内的区管市政设施巡查、养护维修;
⑤崇川开发区(观音山)、狼山镇、新城桥街道范围内的区管市政设施巡查、养护维修;
2.3 招标范围:崇川区辖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巡查、养护维修,具体内容如下:
1、设施巡查。按规定频次开展道路、桥梁巡查,通过GIS系统做好缺陷病害上报,按要求设置警示防护标志;及时做好平台案件的核实及反馈;冬季桥面扫雪除冰;参与设施移交验收;参与道路占用、挖掘现场勘验,做好过程监管,劝阻违法、违章行为,请求城管执法;清除人行道表面青苔以及道板、侧缘石缝间杂草,保持桥面泄水孔畅通;按“一桥一挡”、“一路一档”建立巡查档案。
2、设施养护维修。城市支路(背街后巷)、桥梁与无物业维护的老小区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包括:路面及路基维修、人行道维修、路缘石维修、镶边石维修、桥面铺装维修、桥梁栏杆维修、检查井翻修、雨水口翻修、化粪池翻修、排水管道翻修、积水路段整治,以及市政设施抢修等事项。
2.4养护维修服务期限:两年,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暂定,具体以合同为准);单项维修任务必须在招标人及信访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2.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 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其他:(1)根据往年市政设施养护及抢修工程点多面散,突发性强,经常需要多班组同时作业的特点,本次招标项目需投标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工作日驻场办公且确保全年均能组织力量到达任务现场并做好安全防护或进场维修,部分维修工程为满足施工质量要求需配备相应设备才能进行。(2)为适应工程抢修的需要,本次招标项目需投标人应有长期合作的材料供应商,确保材料机械及时进场,不延误工程抢修。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 3 月
11 日至2021 年
3 月 23 日;
5.2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标前答疑、补充通知等资料均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投标单位可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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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新市街118号
| 地址
| 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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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钟鹏
| 联系人
| 于文艳
|
电话
| 18306294693
| 电话
| 180128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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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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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513-8551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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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