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采油厂2021年土方工程
胜利采油厂2021年土方工程
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胜利采油厂2021年土方工程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采油厂,招标代理机构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胜利采油厂2021年土方工程。
2.2建设地点:胜利采油厂。
2.3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860万元(不含税)
2.6标段招标范围:
胜利采油厂2021年井场场地平整,进井路垫土方、建筑碎石等工程
2.7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 2 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不低于7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不高于 30%,招标人根据中标人的进度、质量等考核情况进行份额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持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
(4)项目经理、技术及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设委托)或授权委托人(如设有时)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且于招标文件发出起前3月内任意时间由社保机构开具或递交投标文件当月由社保机构开具.
3.4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设委托)或授权委托人(如设有时)需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3月11日 08:30至2021年3月16日 08:30。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 09:00。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的形式,银行汇票、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 09: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3月31日 09:00。
7.2开标场所(适用于现场开标):网络远程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网络远程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采油厂;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邮编:2570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46-8551015;
传真:/;
电子邮箱:lilei.slyt@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
地址: ;
邮编: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采油厂
2021年3月11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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