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华中2021-2022年度抚州输油分公司吉安-赣州段无人机巡护服务
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管网华中2021-2022年度抚州输油分公司吉安-赣州段无人机巡护服务外包项目已由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管网华中2021-2022年度抚州输油分公司吉安-赣州段无人机巡护服务外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管网华中2021-2022年度抚州输油分公司吉安-赣州段无人机巡护服务外包项目。
2.2服务地点:江西省吉安市、赣州市
2.3管道概况:
管网华中抚州输油分公司吉安至赣州294km管道,包含线路截断阀室、管道附属设施,以无人机巡检为主的管道巡检业务总包。
2.4服务期: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共12个月。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5标段招标范围:
以管道无人机巡检为主的业务总包模式,确保全年全天候巡检,其中固定翼无人机的巡检频次不能低于2次/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并辅以地面巡护人员和多旋翼无人机巡检,地面巡护人员以一周(7个日历天)为一个巡检周期,每天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同时每一周对所辖线路徒步通巡一次,并确保管道巡检路由畅通。
除禁飞区、禁飞时段或恶劣天气等特殊因素,应尽可能采用固定翼无人机巡检,当固定翼无人机因禁飞区、禁飞时段或恶劣天气等特殊因素无法完成巡检任务时,应当提前报备,并通过地面巡护人员和多旋翼无人机进行补巡工作,完成全线重点部位的巡检。
无人机巡检时要充分考虑无人机操作人员、地面配合人员、车辆等所有巡检因素,围绕如何能够确保管道外部环境安全、重点防范第三方施工及自然灾害风险为出发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每天从管道正上方对管道两侧各200米范围(穿越河流的管道线路及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为两侧各500米地域范围)内开展常态化空中巡查及智能风险识别,并辅以地面线路巡护管理员机动处置,构成空地一体的常态化、数据化、智能化巡检及安全防护模式,将无人机、人工智能图像识别、基于GIS的多源数据融合监控平台等先进技术整合应用于管道保护工作中,并根据甲方需要开展异常事件巡检及应急巡检,有效提升工作效率,降低线路巡护人员工作强度,提高线路巡护工作的受控性、有效性和数据可追溯性,大幅降低管道外部环境及施工风险对管道造成的潜在威胁,实现管道“零泄漏”、“零占压”、“零打孔”、“零污染”,安全平稳运行的管理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中国民用航空管理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资质。
(3)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油气管道巡检或无人机巡检或无人机航拍航测服务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负责人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油气管道巡检或无人机巡检或无人机航拍航测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家管网诚信体系管理相关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6投标人可同时参与管网华中2021-2022年度湖南输油分公司郴州站无人机巡检服务外包项目和管网华中2021-2022年度抚州输油分公司吉安-赣州无人机巡护服务外包项目两个项目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项目。按照以下规定推荐两个项目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
(2)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项目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
若投标人2个项目的评分均排名第一,则该投标人只能成为最高投标限价金额大的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自动失去最高投标限价金额小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3月10日17时00分至2021年3月15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17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021年3月31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7.开标
6.1开标时间:2021年3月31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常青路39号;
邮编:430023;
联系人:罗浪;
电话:027-65798046;
电子邮箱:luolang@pipechina.com.cn。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江汉油田图书馆西侧);
邮编:433124;
联系人:金 超;
电话:0728-6501759;
传真:0728-6502287;
电子邮箱:jinchao.jh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2021年3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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