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第一批挂网目录已执行,但仍有部分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数据库内的产品未纳入我区挂网产品目录,为扩大我区挂网产品目录,给医疗机构更多地选择,使产品的竞争更充分,现再次开放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已有数据申报、确认等工作。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本批采购仅是对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已有数据(截止2021年3月6日)但未公布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目录的生产企业和产品(见附件1)。在《关于公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中需澄清但尚未澄清的有关企业产品,请按通知及申诉回复内容到平台窗口递交书面澄清即可,无需重新参加第二批。
二、采购文件下载地址
采购文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登录页面下载。
三、流程
(一)生产企业领取账号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1年3月15日9:00至3月25日17:00
2.领取方式
企业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将授权书(模板见采购文件附件5)、申请函(模板见采购文件附件5)、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备案凭证(必须同时附上“变更记录”页面)复印件(均加盖企业鲜章)递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办理大厅领取。
非实际生产企业代理参与阳光采购的投标,领取账号的同时需递交关联实际生产企业材料,材料要求见采购文件附件4。
已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账号的企业无需重新领取账号密码。遗忘账号密码的生产企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办事指南”的有关要求办理密码初始化。
(二)生产企业申报产品、信息确认时间:
2021年3月15日9:00至3月25日24:00,生产企业只需申报及确认产品信息,无需递交企业、产品资料。系统内产品信息不得更改,企业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修改。
(三)网上报价时间
2021年4月12日9:00至2021年4月13日24:00
(四)确定配送关系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不进行审核。
(二)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已挂网公布的高值医用耗材限价挂网数据库内产品与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中标品种一致的,申报的同时填写中标组件编号。若与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中标品种不一致的,直接申报即可。
(三)企业在申报产品时请仔细核对“最小销售单位”项内容(最小销售单位必须是量词,不能为数字或其他内容)。如发现有误,请生产企业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将澄清说明(模板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前台。
(四)产品信息、企业名称已变更,但联盟数据库尚未更新的,请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变更,我中心定期同步更新。
(五)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数据库的产品CODE,不能新增、修改及删除。如需修改请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修改,我中心定期同步更新。
(六)属于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已挂网公布的高值医用耗材限价挂网数据库内的产品不能参加备案采购,属于已通过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产品资质审核但未公布挂网限价的产品不能参加限价挂网采购。
(七)生产企业必须在耗材交易系统中依次完成申报、确认、报价三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到下一个环节。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
(八)为有利于企业顺利参与本次阳光采购,避免后期因时间不够错过申报、确认,请参与企业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账号密码领取事宜。
(九)尚未递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递交纸质承诺书并在网上提交。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贯彻执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和《关于提醒医药企业及时作出守信承诺的通知》。
(十)若生产企业要求自行配送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按采购文件配送企业报名要求递交材料。目前第二批配送企业报名工作已结束,下一批开始时间请留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通知。
(十一)属于我区阳光挂网范围但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数据库中无数据记录的高值医用耗材相关工作另行安排。
附件:1.可参与第二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产品目录
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最小销售单位澄清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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