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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单一公示
招标编号:2021--0012021年03月16日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单一公示一、项目信息
专业人员信息
姓名:葛振英
职称:高级
工作单位:忻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姓名:李纪亮
职称:中级
工作单位:忻州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姓名:李海光
职称:中级
工作单位:忻州市十中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忻州市城区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服务
供应商名称:忻州市旭来机动车及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葛振英: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驾驶人考试场地及考试系统规范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8】439号)的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在没有自建考试场所的情况下,可以从购买社会考场服务,目前忻州城区范围内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T1030-2017)标准的考场,且通过省公安厅交管局的验收、备案的只有忻州市旭来机动车及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的场所。由旭来机动车及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提供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三十一第一款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采购方式采购,由旭来机动车及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李纪亮:《关于进一步加强驾驶人考试场地及考试系统规范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8】439号)文件的的相关精神,“政府在没有自建考试场所的情况下,可以从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同时,在忻州市城区范围内,只有忻州市旭来机动车及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具备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符合标准规范的条件,并通过省厅交管局的备案。
综上所述,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方式,由忻州市旭来机动车及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李海光:根据文件精神《交管﹝2018.439号﹞》政府在无自建场地或自建场地设备不齐全的情况下,可以从购买社会考场服务。根据材料显示,忻州市城区范围内,只有忻州市旭来机动车及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具备科目二、科目三符合标准规范的条件,并通过省厅交管局的备案。
符合单一条件,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方式采购。由忻州市旭来机动车及驾驶人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专业人员签字
葛振英
李纪亮
李海光
日期2021年3月12日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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