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东城新区道路绿化EPC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陵县东城新区道路绿化EPC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临沂市兰陵县,投资预算约2500万元,包含滨河东路南延绿化工程,兰陵路东延段绿化提升,9号路绿化提升工程,7号路绿化工程,5号路绿化工程,玉泉路绿化工程等设计施工及采购等,详见后附。
2、建设地点:兰陵县驻地。
3、资金财政资金。
4、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期约90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招标内容:本项目包含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采购: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内容;
(3)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绿化工程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绿化工程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相关能力;
(2)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能力。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满足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潜在投标申请人对预审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dxzf888@163.com。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09:3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日程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6日14时30分,过时不予受理。
3、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保险机构应当在临沂市设有服务机构,且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投标保证金使用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均可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与保函须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并于开标前到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受理办公室(213室)办理登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六楼
联系人:杨相国 联系方式:18854490111
代理机构:山东鑫正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经济开发区合肥路商业街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553938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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