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饶信设招字[2021]第018号
带湖•阳光城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带湖•阳光城周边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项目建设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带湖片区。
3、工程总投资:12946.25万元。
4、本项目设计费: 146万元。
5、工期:设计工期35日历天,设计中标单位负责设计指导、协调等工作,主动对接本项目相关规划、建设部门,按业主要求无条件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不含图纸)、施工图设计等,出具相应的设计成果。并积极配合图审单位10天内完成图审。若设计单位原因逾期未完成,执行饶府发【2019】13 号文件《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6、招标范围及内容:
包含方案阶段(含地形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不含图纸)、施工图阶段、施工配合阶段,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其他设计图纸等,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方案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不含图纸)、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业绩材料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一个在开标当月前 60 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工程建安费1.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上述业绩达到 80%即可)。业绩一律凭 2 种以上(含2 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设计中标通知书、经图审的主要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注:投标企业提供的设计业绩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址及委托单位联系人和电话,以便本项目招标单位核实业绩的真实有效性,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行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开标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和开标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
注: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 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 号)执行,外省投标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7、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企业数据(人员数据)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便在开标过程中评委备查。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8、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为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除第7、8、9条网页截图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上报名。
2、文件获取: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4月6日。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时间与流程将在招标文件或补充公告中说明。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信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xxz.gov.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江西省招标投标网(www.jxtb.org.cn)发布。
因处于疫情特殊时期,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3号)》及《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4号)》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所有省外来(返)饶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投标后果自负。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
联系人:张女士
联 系 方 式:0793-8330650
代理 机构:江西丰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
联系人:潘女士
联 系 方 式:15779990022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