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赣建赣县区招字[2021]第12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招标。
2、项目建设地点:赣县区。
3、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14亩,建筑面积约20000㎡。
4、项目投资:总投资额约8000万元。设计费16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工期要求:方案设计7日历天完成,含方案、初审、终审、通过规委会;初设、概算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完成,含图审、回复、通过评审。设计总工期27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二、设计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建于城南新区赣新大道与贡江大道交叉口东南角,赣县中学西校区南面,项目占地面积约14亩,建筑面积约20000㎡,拟建展示中心1座,含土建及安装工程、人防、建筑物亮化、市政配套工程。总投资额约8000万元。本项目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等【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市政配套、人防等用地红线内所有的内容。】,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和布展设计配合服务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招标人保留要求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质等级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设计单位。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出具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4、拟派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中,建筑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暖通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出具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0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三项内容中的至少一项:设计合同(协议书)原件、主要施工图原件、设计审查备案表原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8、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2、开标地址: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西塔三楼)开标室。
六、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4、其他要求
4.1 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②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④体(额)温超过37.3℃的。
4.2 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投标人员只能从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北面人行梯进入开标大厅,投标人要遵守秩序,听从现场人员安排。投标人在进入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前,需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交易全程需佩戴口罩,落实体温检测和相互间隔离1米及以上等疫情防控措施,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维护良好交易秩序,不聚集聊天,不随意走动。
4.3 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认真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4 各投标人在签到现场需提供《开标人员健康登记表》(所在单位盖公章)到场签到。
5、目前我区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用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县区房建、市政工程举报电话0797-4430063,举报邮箱:1251900323@qq.com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赣州市赣县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勤燕
办公地址:赣县区客家美食街29号
联 系 人:李艳 联系电话:
0797-45917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同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磊
办公地址:赣县区光彩大市场五街36号二楼
联 系 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797-4446455
2021年 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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