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1年小微公园建设项目—兴庆区清和街与上海路北侧小微公园(一期)施工
二、招标编号:NXDX-2021-006
三、招标人:银川市绿化养护管理站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4.1中,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变更为“④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7.3.1中,投标履约担保的形式:“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形式”变更为“④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形式”。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8.1中,“(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各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自行查询下载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修改为“(6)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 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4、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中“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并优惠 20%(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修改为“中标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并优惠 20%(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5、根据《关于暂停电子评标系统中“异常综合单价评审”功能的紧急通知》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9页第三章评标办法清标中“(四)”的内容全部取消。
6、删除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中标原则:参与2021年小微公园建设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中标人 的确认根据各项目标段开标时间的先后顺序确认中标单位,依次顺延最终的中标单位。”的内容。
六、信息发布媒体: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本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0952-38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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