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枣林旅游区建设项目绿化苗木采购(二次)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19.5.1详细评审中评标要求第4条“类似业绩部分:同类货物业绩在评标时必须把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验收或评价报告的扫描件装入标书,以备评委对投标书复印件进行审核。”现修改为“类似业绩部分:同类货物业绩在评标时必须把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装入标书,以备评委进行审核。”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九条证明文件第7款“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验收或评价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修改为“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其他内容不变。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建设单位:中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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