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南水系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广场北路铁路电力线路改迁工程)补充文件
一、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含评标办法)要求提交的“经铁路部门认可确认的承诺书”条款,现取消由相关铁路部门盖章确认的要求,《承诺函》以本文件附件为准。
二、《资格审查文件》中五、招标人的其它要求 “中标单位须负责该项工程每月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计划的批复,同时所有铁路部门及相关监理、设计等部门协调配合费由中标单位负责”现变更为“中标单位须负责该项工程每月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计划的批复。”
三、本工程采用纸质文件评标,投标人应采用纸质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江市天图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4日
附件:
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中标将负责对接铁路各系统单位,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与相关铁路部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建管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供电段、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九江桥工段、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供电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工务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供电段九江车间、江西科学设计院线路沉降观测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涉铁办等),签订相关安全协议并负责施工完成后铁路方验收合格评定工作。如我单位在中标后无法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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