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12202100001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医疗保障局龙泉驿区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12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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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采购公告中,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须在成交后30日内,在龙泉驿区至少一家三级公立医院设立医院结算窗口
现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考核合格且资金落实的前提下,方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其余信息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3月15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品目:C1504
计划号:(2021)0055号
预算金额:2200000元
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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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医疗保障局 |
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28-8485614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支祥凯 |
电话: | 17761209163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