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蓉嘉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加气及综合配套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乐山市蓉嘉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加气及综合配套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佳华招采2021-03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蓉嘉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加气及综合配套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业主为乐山市蓉嘉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山市蓉嘉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加气及综合配套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2项目地址:甲方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括蓉嘉公司生产区域CNG加气业务(生产组织、工艺流程及设备操作维护)、办公区域的综合配套业务,详细内容见下表:
序号 | 单位 | 工作区域 | 服务内容 | 人员数量 | 工作技术要求及QHSE考核标准 |
1 | 乐山市蓉嘉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区域 | CNG加气业务(生产组织、工艺流程及设备操作维护) | 不低于21人 | 1.按照《加气操作卡》,主动、热情、规范的为顾客完成加气服务,并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 2.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范和操作卡,对设备进行操作,保证设备平稳运行,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3.按照《乐山市蓉嘉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CNG加气站巡回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对所负责的区域的管理、设备、配电室、消防器材等进行巡护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整改应立即上报。 4.负责站内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的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5.负责检查成品气的气质记录并对外公布。 6.负责每天对原料气管线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 7.负责岗位区域内的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做好交接班工作。 8.受乙方委托,参加甲方组织的QHSE活动,接受QHSE 培训。QHSE考核标准:参照甲方现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QHSE管理要求、质量技术标准及其考核标准。 |
2 | 办公区域 | 综合配套业务(生产安全管理、成本核算、收费、生产用车驾驶服务等辅助业务) | 不低于4人 | 1.负责加气站现场充装运行管理。 2.负责乙方从业人员的工资发放、保险缴纳、绩效考核等服务管理。 3.负责乙方现场费用的核实、报销工作。负责乙方承包业务与甲方的协调与配合,QHSE考核标准:参照甲方现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QHSE管理要求、质量技术标准及其考核标准。 严格遵守加气站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当班收银工作;熟悉加气站现金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照章办事;做好交接班工作,负责准确填报交班结算报表;.现金收付必须做到认真仔细,严防假币流入。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及各项安全学习,认真作好记录; 负责做好车辆台帐的登记工作;参加各级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5.按调度指令执行运输任务,安全行车;严格执车辆回场检验制度,做好车辆的维护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负责做好运行记录,对车辆开展出车前、运行中、收车后检查并做好记录。.负责保管好车辆及设备设施、个人证件、资料,按规定参加审验。 |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止。(注:本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若服务商通过年度考核,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服务期内,无论市场因素变化和政策性变化,合同价格均不调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服务外包业绩,服务内容应包含:加气站加气及配套业务承揽服务。
3.3.服务团队要求:
3.3.1项目经理: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服务外包业绩,服务内容应包含:加气站加气及配套业务承揽服务,且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3.2技术负责人至少1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3.3安全负责人至少1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3.4其他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派服务团队人员数量满足总人数不低于25人;岗位职责要求详见 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3.4.财务要求:近3年(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5.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提供“信用中国”网络截图);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络截图);
(4)投标人未处于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交易黑名单和市场禁入期内(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不属于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协助评标委员会共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等在初步评审阶段对投标人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 月18 日至2021年3 月22 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通过现场获取的方式到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楼1604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的,除(1)-(3)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分支机构的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①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购买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②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4 月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楼1604号)。方式为现场送达。
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照招标公告5.2条要求单独携带相应合格资料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6.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4 月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楼1604号本项目指定开标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山市蓉嘉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乐山市中心城区柏杨西路675号
联系人:陈美龄
电话:1860833873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幢1604号
联系人:袁红
电话:87751203
传真:028-87711659
电子邮件:1334782841@qq.com
招标人:乐山市蓉嘉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