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某部招待所、保障大队、单身公寓等家具家电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福建省宁德某部招待所、保障大队、单身公寓等家具家电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1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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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某部招待所、保障大队、单身公寓等家具家电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3月17日 19:13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宁德某部招待所、保障大队、单身公寓等家具家电采购项目品目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采购单位宁德某部行政区域蕉城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7日 19:1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7日至2021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1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402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8日 14:00开标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6号11层预算金额¥90.4973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小姐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4050、88527490采购单位宁德某部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鹤峰路1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先生 0593-2225001转38135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40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1-87804050、88527490附件:附件1报名表.docx
项目概况 宁德某部招待所、保障大队、单身公寓等家具家电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4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JWJ20201103-1 项目名称:宁德某部招待所、保障大队、单身公寓等家具家电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497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497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 进口 数量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宁德某部招待所、保障大队、单身公寓等家具家电采购 否 1批 904973元 9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1、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提供声明函。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有权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7日 至 2021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402 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发电子邮件至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位公司邮箱 2420461050@qq.com。并电话联系87804050确认报名。)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6号1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文件工本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号 7612110182600010000 开户名 福建省闽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某部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鹤峰路16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 0593-2225001转38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402室 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1-87804050、88527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 0591-87804050、88527490
附件下载: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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