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9216001G01,
内丘县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丘县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地点:内丘县。
2.2服务周期:三年。
2.3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为规范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净化城区环境、维护市容市貌整洁,并为进一步消减氮氧化物和PM2.5的排放,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特对县城区发展所涉及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服务进行招标,确定2家运输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之内;
(3)具备清运所需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冲洗设备,在内丘县城区或距城区15公里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相匹配的车辆停放场地、办公地点、办公设备及管理人员,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拥有后台智能管理平台,在内丘县拥有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租用、自有均可)。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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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19 00:00至2021-03-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08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悦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内丘县县城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富民路路东53号沿街门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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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王超
| 联系人: | 张伟 |
电话: |
0319-6867629
| 电话: | 0319-25802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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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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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yhzbdl@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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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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