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晾衣棚新建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光晾衣棚新建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晾衣房新建,新建12个阳光晾衣棚(每个晾衣棚尺寸为8米*5米,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并改造一个现有晾衣棚,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2.2招标范围:施工范围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a.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资金、人员、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安装能力、信誉、经验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b.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c.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d.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e.投标人未被列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f.投标单位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g.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19至2021-03-2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储广场E座801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a.营业执照副本
b.购买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的还应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社保时间提供最近6个月),法人购买招标文件则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
c.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d.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f.投标人未被列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
g.投标单位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4-08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储广场E座8层806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军队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昝先生
| 联系人:
| 唐杨志
|
电话:
|
18033823959
| 电话:
| 1509790937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