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谈)2021031800014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濮新高速公路项目
钢模板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QJEGS2021-05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濮新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由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谈判人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我项目拟建河南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陵至沈丘段高速公路位于河南省中东部,路线总体走向大致为南北向,已经纳入“十三五规划”和河南省“双千工程”。项目起点在商丘市宁陵县三丈寺村西与G310交叉处,向南依次经睢县、柘城县、鹿邑县、郸城县、沈丘县,终点在沈丘沙颍河南,止于G329,共经过3市(直管县)6县,路线全长约153.1695km。
我分部施工管段起讫里程为K132 174(前张村分离式立交台尾)~K145 534(胡营分离式立交台前),线路长度为13.360km,设计有大中桥4座、分离式立交10座,桥梁工程总长度3.102km,占比为23%;主线涵洞及通道38处,卞路口互通立交(含收费站)1处,沈丘服务区1处。
3.竞争性谈判依据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
4. 谈判人资格要求
4.1本次竞争性谈判谈判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3谈判人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4.4 本次竞争性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谈判文件单独封装)。
4.4.1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包件货物,只能由一个生产商以法人身份谈判。
4.4.2生产企业不得在同一包件内谈判。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竞争性谈判中同时谈判。
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谈判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988-000)。
5.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谈判人:请在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竞争性谈判拟投物资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谈判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3获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谈判人:请于2021年3月22日9时30分前将谈判申请表(附表2)、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纸质版发送电子邮件 (921216131@qq.com),竞争性谈判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谈判人在(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费用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名: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濮新高速公路宁沈段VI标项目经理部
账 号:2011010192700700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号:103100000018
汇款单必须注明:濮新高速公路项目部标书款 包件号
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标书款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5.4谈判文件费用500元/包件,谈判文件及费用售后不退,谈判人只提供标书款收据。本次谈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款必须从谈判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在汇款单上注明 “包件号、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
5.5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6.谈判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文件递交的时间: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在(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谈判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26日上午 09 时 30 分。谈判人需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北杨集镇谷孟庄小学西100米处(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濮新高速公路宁沈段VI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 年03月26日上午09 时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方式
①:www.crecgec.com。
②{本网站:http://www.{wz_now
8. 联系方式
8.1竞争性谈判人: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岛中土大厦
联 系 人:张鑫宇
电 话:17612413930
8.2项目信息: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濮新高速公路宁沈段VI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李征
联系方式:15822732707
邮 箱:921216131@qq.com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北杨集镇谷孟庄小学西100米处(中铁七局)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濮新项目部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1、竞争性谈判人资格条件表
2、谈判申请表
附件1:附表1.docx附件2:附表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