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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城管队执法车辆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18日 15:29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城管队执法车辆租赁服务品目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区域南宁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5:29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3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招标中心3楼303室;收件人:陈秋蓉;联系电话:0771-280805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预算金额¥106.8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秋蓉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808057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湘群 电话:0771-5842039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秋蓉 电话:0771-2808057
项目概况 城管队执法车辆租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C3-030055-JGJD 项目名称:城管队执法车辆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城管队执法车辆租赁10辆服务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且提供标的物的供应商行业须为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至 2021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登陆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在的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招标中心3楼303室;收件人:陈秋蓉;联系电话:0771-2808057。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城管队执法车辆租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陆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在的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NZC2021-C3-030055-JGJD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1-C3-00138项目名称:城管队执法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预算金额:106.8万元整最高限价:106.8万元整采购需求:城管队执法车辆租赁10辆服务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2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且提供标的物的供应商行业须为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30日地点: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登陆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在的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磋商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全市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供应商不参加现场竞标活动。本项目磋商及最终报价均按南宁市公共交易中心指引通过电话、网络、传真等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2、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招标中心3楼303室;收件人:陈秋蓉;联系电话:0771-2808057。3、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以确保本项目能在竞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5、供应商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电话:联系电子邮箱:6、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五、开启时间:2021年3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10楼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2020 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59 号),评审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2、发布媒体:南宁政府采购网、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联系方式:李湘群 电话:0771-58420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联系方式:陈秋蓉 电话:0771-28080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秋蓉电 话:0771-2808057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 联系方式:李湘群 电话:0771-5842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联系方式:陈秋蓉 电话:0771-2808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秋蓉 电 话: 0771-280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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