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双江镇白云水厂巩固提升工程
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我单位发布“潼南区双江镇白云水厂巩固提升工程”答疑补遗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能否用于投标?最近很多公司录入虚假业绩到全国四库一平台用于投标,招标文件要求全国四库一平台截图并不能确认投标人所用业绩的真实性。请问如何能够确保投标人业绩真实有效。
答:招标人有权对业绩的真实性核实,若发现业绩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并按《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标准记12分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4.投标截止日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 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 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 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 12 分且在记分 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 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 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 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 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
修改为: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 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 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 12 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 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6)要求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为 B 级及以上,并在投标 文件资格审査资料中书面提交由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有 效的信用报告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注:第(6)条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 1、2 种方式选择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1、在潼南区行政服务大厅 A 栋三楼 38 号“潼南信用窗口”出具第三方信用报告,电话
023--44566626。2、具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若使用未在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需同时提供第三方征信机构的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04-0611: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招标人:重庆市潼南区潼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3 月18日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白云水厂巩固提升工程清单.pdf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50022320210309001010101]潼南区双江镇白云水厂巩固提升工程.CQC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