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辽宁中医沈本医院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22日 22:03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辽宁中医沈本医院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2日 22:0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9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16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30.8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冬妮、齐俭项目联系电话024-31918301采购单位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31961287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918388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中医沈本医院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3-22 至 2021-03-29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辽宁中医沈本医院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沈本医院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01192 项目名称:辽宁中医沈本医院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8,000.00 最高限价(元):30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技术要求 ★一、车次设置:每年按250天计算 工作日7:20 永丰好声音KTV门前----辽宁中医药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院区(经停商业大厦后门、北地邮局、金凤大厦、东芬、住房公积金、向阳山----三医院、高峪、博物馆、石桥子六十路终点站) 工作日11:30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院区----永丰好声音KTV门前(经停石桥子六十路终点站、博物馆、高峪、向阳山、----三医院、住房公积金、东芬、金凤大厦、北地邮局、商业大厦后门) 工作日12:30 永丰好声音KTV门前----辽宁中医药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院区(经停商业大厦后门、北地邮局、金凤大厦、东芬、住房公积金、向阳山----三医院、高峪、博物馆、石桥子六十路终点站) 工作日16:00(冬季)、16:10(非冬季)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院区----永丰好声音KTV门前(经停石桥子六十路终点站、博物馆、高峪、向阳山、----三医院、住房公积金、东芬、金凤大厦、北地邮局、商业大厦后门) ★二、车况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车况良好,且车龄不超过5年43座公交车(最多承载69个人)1台,配备满足正常服务需求的附属设施。 2.供应商保证提供车辆证照手续齐全(包括但不仅限于行车证、驾驶证、保险单据的复印件并作为合同附件)、合法、有效,且技术性能良好,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保证采购单位员工安全、按时上下班。 3.车辆必须保持内外的整洁,无异味,及时更换车座套。 4.车内必须足量配置灭火器、安全锤,不得放置危险物品,不许需方以外的人员搭乘。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该车辆在改善前暂停行驶,由此产生的费用如打车费等由供应商承担。 ★三、工作要求: 1、驾驶员必须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符合从事职业的健康标准,着装整洁,文明驾驶,遵守交通法规,行车时不得有与乘客交谈、打电话、耍态度等行为,严禁睡眠不足、酒后或带病驾驶。 2、驾驶员应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及时间、停靠站点行驶、到达。不得出现提早过站、漏站、中途抛锚现象。 3、如遇雨雪天气,修路、封路等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保证需方员工按时到达单位。 4、需方管理人员对供方的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违反合同约定或本公司规章制度者,有权提出警告纠正,如不虚心改正,供方应另换称职的驾驶员。 5、供应商应定期保养、检查维修车辆,防止行驶途中发生故障。并制定应急预案,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少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供应商车辆均有强制保险及承运人责任险,且保证合同期内保险有效。 二、商务要求 ★1 履约期限:两年,先签订一年合同,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相互协商,在保持原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可续签一年合同。 ★2 履约地点: 02包本溪当地 ★3 付款方式及条件:达到采购人服务需求的前提下按月付款。以实际通勤发生的天数和车次支付(具体以与沈本综合办公室签订合同为准) ★4 疫情防控:新冠疫情期间,供应商所产生的预防及治疗等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先签订一年合同,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相互协商,在保持原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可续签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联系方式: 024-31961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 邮箱地址: 7942140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齐俭 电 话: 024-3191830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