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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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采购公告
2021年03月22日 22:0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2日 22:0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9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需登录后下载)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30开标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梦、夏波项目联系电话024-22853199采购单位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2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2978677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53199附件:附件1JH21-210100-00785 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3-22 至 2021-03-29 撰写单位: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金玲 (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需登录后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0785 项目名称: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1包组: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和平区)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二、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为每完成6个月服务结算一次。 ★三、服务内容(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的新建租赁住房建安成本、改建租赁住房改建成本、配建租赁住房装修以及室内相关配套设施成本进行造价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确定工程相应成本,作为专项资金发放依据。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收到需审核项目后30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严格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整个审核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与项目企业私下串联,出具虚假报告。有项目企业或个人私下串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及时报告。 2.项目企业对审核结果有疑义的,可以提供补充材料并说明质疑的数据和依据,由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转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书面答复。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报告被项目评审小组采纳、项目企业认可,在项目评审会议纪要完成后,通过验收。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做好档案封存及保密工作,做好受检工作准备。 ★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率:‰)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基数 划分标准(万元) 500以下(含) 500-1000(含) 1000-5000(含) 5000-1亿(含) 1亿以上 1 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2.7 2.5 2.25 1.5 0.9 注:1.上表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计法计算。 2.本项目采用比率报价,取费基数为上表收费标准。投标人报价比率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2包组: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沈河区)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二、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为每完成6个月服务结算一次。 ★三、服务内容(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的新建租赁住房建安成本、改建租赁住房改建成本、配建租赁住房装修以及室内相关配套设施成本进行造价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确定工程相应成本,作为专项资金发放依据。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收到需审核项目后30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严格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整个审核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与项目企业私下串联,出具虚假报告。有项目企业或个人私下串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及时报告。 2.项目企业对审核结果有疑义的,可以提供补充材料并说明质疑的数据和依据,由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转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书面答复。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报告被项目评审小组采纳、项目企业认可,在项目评审会议纪要完成后,通过验收。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做好档案封存及保密工作,做好受检工作准备。 ★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率:‰)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基数 划分标准(万元) 500以下(含) 500-1000(含) 1000-5000(含) 5000-1亿(含) 1亿以上 1 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2.7 2.5 2.25 1.5 0.9 注:1.上表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计法计算。 2.本项目采用比率报价,取费基数为上表收费标准。投标人报价比率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3包组: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大东区)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二、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为每完成6个月服务结算一次。 ★三、服务内容(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的新建租赁住房建安成本、改建租赁住房改建成本、配建租赁住房装修以及室内相关配套设施成本进行造价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确定工程相应成本,作为专项资金发放依据。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收到需审核项目后30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严格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整个审核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与项目企业私下串联,出具虚假报告。有项目企业或个人私下串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及时报告。 2.项目企业对审核结果有疑义的,可以提供补充材料并说明质疑的数据和依据,由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转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书面答复。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报告被项目评审小组采纳、项目企业认可,在项目评审会议纪要完成后,通过验收。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做好档案封存及保密工作,做好受检工作准备。 ★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率:‰)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基数 划分标准(万元) 500以下(含) 500-1000(含) 1000-5000(含) 5000-1亿(含) 1亿以上 1 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2.7 2.5 2.25 1.5 0.9 注:1.上表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计法计算。 2.本项目采用比率报价,取费基数为上表收费标准。投标人报价比率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4包组: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皇姑区)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二、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为每完成6个月服务结算一次。 ★三、服务内容(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的新建租赁住房建安成本、改建租赁住房改建成本、配建租赁住房装修以及室内相关配套设施成本进行造价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确定工程相应成本,作为专项资金发放依据。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收到需审核项目后30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严格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整个审核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与项目企业私下串联,出具虚假报告。有项目企业或个人私下串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及时报告。 2.项目企业对审核结果有疑义的,可以提供补充材料并说明质疑的数据和依据,由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转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书面答复。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报告被项目评审小组采纳、项目企业认可,在项目评审会议纪要完成后,通过验收。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做好档案封存及保密工作,做好受检工作准备。 ★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率:‰)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基数 划分标准(万元) 500以下(含) 500-1000(含) 1000-5000(含) 5000-1亿(含) 1亿以上 1 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2.7 2.5 2.25 1.5 0.9 注:1.上表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计法计算。 2.本项目采用比率报价,取费基数为上表收费标准。投标人报价比率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5包组: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铁西区)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二、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为每完成6个月服务结算一次。 ★三、服务内容(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的新建租赁住房建安成本、改建租赁住房改建成本、配建租赁住房装修以及室内相关配套设施成本进行造价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确定工程相应成本,作为专项资金发放依据。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收到需审核项目后30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严格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整个审核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与项目企业私下串联,出具虚假报告。有项目企业或个人私下串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及时报告。 2.项目企业对审核结果有疑义的,可以提供补充材料并说明质疑的数据和依据,由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转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书面答复。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报告被项目评审小组采纳、项目企业认可,在项目评审会议纪要完成后,通过验收。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做好档案封存及保密工作,做好受检工作准备。 ★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率:‰)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基数 划分标准(万元) 500以下(含) 500-1000(含) 1000-5000(含) 5000-1亿(含) 1亿以上 1 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2.7 2.5 2.25 1.5 0.9 注:1.上表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计法计算。 2.本项目采用比率报价,取费基数为上表收费标准。投标人报价比率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6包组: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于洪区)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二、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为每完成6个月服务结算一次。 ★三、服务内容(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的新建租赁住房建安成本、改建租赁住房改建成本、配建租赁住房装修以及室内相关配套设施成本进行造价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确定工程相应成本,作为专项资金发放依据。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收到需审核项目后30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严格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整个审核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与项目企业私下串联,出具虚假报告。有项目企业或个人私下串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及时报告。 2.项目企业对审核结果有疑义的,可以提供补充材料并说明质疑的数据和依据,由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转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书面答复。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报告被项目评审小组采纳、项目企业认可,在项目评审会议纪要完成后,通过验收。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做好档案封存及保密工作,做好受检工作准备。 ★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率:‰)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基数 划分标准(万元) 500以下(含) 500-1000(含) 1000-5000(含) 5000-1亿(含) 1亿以上 1 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2.7 2.5 2.25 1.5 0.9 注:1.上表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计法计算。 2.本项目采用比率报价,取费基数为上表收费标准。投标人报价比率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7包组: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浑南区)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二、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为每完成6个月服务结算一次。 ★三、服务内容(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的新建租赁住房建安成本、改建租赁住房改建成本、配建租赁住房装修以及室内相关配套设施成本进行造价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确定工程相应成本,作为专项资金发放依据。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收到需审核项目后30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严格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整个审核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与项目企业私下串联,出具虚假报告。有项目企业或个人私下串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及时报告。 2.项目企业对审核结果有疑义的,可以提供补充材料并说明质疑的数据和依据,由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转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书面答复。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报告被项目评审小组采纳、项目企业认可,在项目评审会议纪要完成后,通过验收。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做好档案封存及保密工作,做好受检工作准备。 ★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率:‰)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基数 划分标准(万元) 500以下(含) 500-1000(含) 1000-5000(含) 5000-1亿(含) 1亿以上 1 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2.7 2.5 2.25 1.5 0.9 注:1.上表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计法计算。 2.本项目采用比率报价,取费基数为上表收费标准。投标人报价比率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8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8包组: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沈北新区)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二、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为每完成6个月服务结算一次。 ★三、服务内容(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的新建租赁住房建安成本、改建租赁住房改建成本、配建租赁住房装修以及室内相关配套设施成本进行造价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确定工程相应成本,作为专项资金发放依据。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收到需审核项目后30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严格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整个审核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与项目企业私下串联,出具虚假报告。有项目企业或个人私下串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及时报告。 2.项目企业对审核结果有疑义的,可以提供补充材料并说明质疑的数据和依据,由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转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书面答复。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报告被项目评审小组采纳、项目企业认可,在项目评审会议纪要完成后,通过验收。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做好档案封存及保密工作,做好受检工作准备。 ★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率:‰)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基数 划分标准(万元) 500以下(含) 500-1000(含) 1000-5000(含) 5000-1亿(含) 1亿以上 1 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2.7 2.5 2.25 1.5 0.9 注:1.上表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计法计算。 2.本项目采用比率报价,取费基数为上表收费标准。投标人报价比率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9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9包组: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苏家屯区)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二、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为每完成6个月服务结算一次。 ★三、服务内容(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的新建租赁住房建安成本、改建租赁住房改建成本、配建租赁住房装修以及室内相关配套设施成本进行造价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确定工程相应成本,作为专项资金发放依据。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收到需审核项目后30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严格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整个审核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与项目企业私下串联,出具虚假报告。有项目企业或个人私下串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及时报告。 2.项目企业对审核结果有疑义的,可以提供补充材料并说明质疑的数据和依据,由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转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书面答复。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报告被项目评审小组采纳、项目企业认可,在项目评审会议纪要完成后,通过验收。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做好档案封存及保密工作,做好受检工作准备。 ★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率:‰)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基数 划分标准(万元) 500以下(含) 500-1000(含) 1000-5000(含) 5000-1亿(含) 1亿以上 1 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2.7 2.5 2.25 1.5 0.9 注:1.上表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计法计算。 2.本项目采用比率报价,取费基数为上表收费标准。投标人报价比率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10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10包组: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康平、法库、新民、辽中)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二、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为每完成6个月服务结算一次。 ★三、服务内容(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的新建租赁住房建安成本、改建租赁住房改建成本、配建租赁住房装修以及室内相关配套设施成本进行造价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确定工程相应成本,作为专项资金发放依据。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收到需审核项目后30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严格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整个审核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与项目企业私下串联,出具虚假报告。有项目企业或个人私下串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及时报告。 2.项目企业对审核结果有疑义的,可以提供补充材料并说明质疑的数据和依据,由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转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书面答复。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报告被项目评审小组采纳、项目企业认可,在项目评审会议纪要完成后,通过验收。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做好档案封存及保密工作,做好受检工作准备。 ★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率:‰)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基数 划分标准(万元) 500以下(含) 500-1000(含) 1000-5000(含) 5000-1亿(含) 1亿以上 1 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2.7 2.5 2.25 1.5 0.9 注:1.上表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计法计算。 2.本项目采用比率报价,取费基数为上表收费标准。投标人报价比率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需登录后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在获取采购文件登记填写供应商的联系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25号 联系方式: 024-82978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 联系方式: 024-22853199 邮箱地址: lnfk1010@126.com 开户行: 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1221011556997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梦、夏波 电 话: 024-228531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下载:JH21-210100-00785 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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