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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辛、老虎冲垃圾场坝体稳定性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22日 22:0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大辛、老虎冲垃圾场坝体稳定性监测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市政公用局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2日 22:0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9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开标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02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蓬、耿海滨项目联系电话02488026111采购单位沈阳市市政公用局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5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3987060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8026111附件:附件14磋商文件(坝体)(发售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大辛、老虎冲垃圾场坝体稳定性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3-22 至 2021-03-29 撰写单位: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蓬 (沈阳市大辛、老虎冲垃圾场坝体稳定性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辛、老虎冲垃圾场坝体稳定性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1118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辛、老虎冲垃圾场坝体稳定性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对大辛垃圾场坝体进行稳定性监测,定期观察坝体位移等情况。 大辛垃圾场坝体全长约1500米,对坝体进行布点位移沉降检测,要求布点均匀,定期观察坝体位移情况,并出具监测报告。每月提供监测报告,每季度提供安全分析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对老虎冲垃圾场坝体进行稳定性监测,定期观察坝体位移等情况。 老虎冲垃圾场坝体全长约1500米,对坝体进行布点位移沉降检测,要求布点均匀,定期观察坝体位移情况,并出具监测报告。每月提供监测报告,每季度提供安全分析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本项目两个包兼投不兼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市政公用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58号 联系方式: 024-23987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 024-88026111 邮箱地址: 442676241@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4020188*****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蓬、耿海滨 电 话: 024880261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下载:4磋商文件(坝体)(发售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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