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经公桥镇竹林下至蛟潭花千谷新建及改扩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浮梁县经公桥镇至黄坛乡东港新建及改扩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起点位于经公桥镇竹林下西南360米处,与浮梁县经公桥镇至黄坛乡东港新建及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T型”平交相接,向西南方向布线而后折向东南方向,通过设置一座1.530公里隧道穿越山体,通过克服高差绕沟展线后折向东北下穿济广高速至坑头村,经坑头至胡宅村,本段桩号范围K0+000-K7+300为全新建段;后K7+300-K17+786.877利用既有胡宅至蛟潭镇公路Y025进行改扩建,经杨屋下、梅源村、余家、郑家畈、柏树村、南村至石桥上;K17+786.877-K21+495段完全利用石桥上-蛟潭镇既有二级公路,路线总体走向由西北向东南。本项目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0米(0.75m土路肩+0.75m硬路肩+3.5m车行道+3.5m车行道+0.75m硬路肩+0.75m土路肩=10m),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越岭段及特殊困难路段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路线全长21.495公里,实际建设里程17.787公里,其中:K0+000-K7+300为新建工程,长度7.3公里,占地202.85亩,路基防护工程4.16万立方米,路基排水工程0.427万立方米,特殊路基16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44.314千平方米,大、中桥9座,共804米,涵洞27道,隧道1座,长1530米;K7+300-K17+786.877为改扩建段,长度10.487公里,占地319.97亩,路基防护工程6.384万立方米,路基排水工程0.913万立方米,特殊路基6599米,沥青混凝土路面12.895千平方米,新建大、中桥3座,共235米,完全利用中桥1座,39米;涵洞67道;K17+786.877-K21+495为完全利用段,长度3.708公里。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2853.23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投资约为224万元,计划服务期限为工程勘察2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总服务期限50日历天。
2、招标范围:浮梁县经公桥镇竹林下至蛟潭花千谷新建及改扩建公路工程初勘、初测和初步设计。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壹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2016年3月至2021年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19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 “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确定。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录7)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景德镇市厚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3767842654
招标人:浮梁县畅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3979826453
招标监督机构:浮梁县交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0798-2626023
2021年3月12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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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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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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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五年内(2016年3月至2021年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一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小于12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改建或新建设计业绩(路线内须含隧道工程),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图纸、图审备案表、竣工验收材料等,以上材料中的两项及以上证明材料,其中设计合同必须提供,所提供的材料必须能证明可以满足业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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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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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②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未出现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④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⑤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⑥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⑦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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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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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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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录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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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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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 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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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
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
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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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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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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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
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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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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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和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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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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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综合实力:20分
奖项:6分
履约信誉: 4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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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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