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诊断仪、超声切割止血刀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终止公告第3包[2021]
2021年03月22日 21:0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诊断仪、超声切割止血刀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品目采购单位长丰县人民医院行政区域长丰县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2日 21:0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无项目联系电话无采购单位长丰县人民医院采购单位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9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51-6681638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汇双创中心北楼五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
长丰县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诊断仪、超声切割止血刀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第3包)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1ACCHN00040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诊断仪、超声切割止血刀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第3包)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第3包 终止原因:有效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本次采购终止。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6660382【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丰县人民医院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91号 联系方式:0551-66681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乐 电 话: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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