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集经)
材料库房顶铺设合成树脂瓦工程项目
集体议价公告
编号:BTL-XPC-2021-03
第一部分 公告内容
现需对我厂材料库房顶铺设合成树脂瓦工程项目进行公开集体议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议价项目名称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工作内容
| 单位
| 预计工程量
| 最高限价
(不含税)
|
1
| 材料库
| 拆除原有房顶油毡、铺设合成树脂瓦及瓦檐
| ㎡
| 440
| 69000.00
|
二、主要事项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法人单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须符合议价方的实际生产要求及标准。
2. 具备良好的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为一般纳税人。
3.质量保证要求:
(1)投标方的营业执照标明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工程建设、土建工程等相关内容,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2)项目实施地点为包头铁路车辆段院内,投标方对对其劳动者或受雇佣人员负有劳动安全主体责任,须对人员进行岗前铁路劳动安全知识相关培训并积极配合议价方进行各类培训教育工作,以适应安全及相关要求。作业人员须熟知包头车辆段及议价方相关规章制度,施工前必须配合议价方办理安全协议签订、人员资料备查等工作。
4.服务要求:承包方工程质量、工期不符合约定标准造成逾期交验的,按逾期交验违约责任处理。不能处理的,按不能交验、竣工处理。因产品质量造成议价方或他人损害的,承包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5.付款方式:投标方需同意并执行双方约定合同中的付款方式,须开具符合议价方要求的工程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6.验收方式:按照议价方及上级单位、部门作业标准、质量要求验收并配合议价方办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手续。
7.中标方式:经评审符合要求的同标准、同质量项目不含税总报价为最低价中标法,但不是唯一原则。
8.报名要求:投标方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发送至议价方指定邮箱,逾期不按要求发报名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参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会议要求: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国铁集团、集团公司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升级要求,确保议价工作安全进行,投标方参加会议前必须无条件配合各卡口工作人员测温、登记工作。会议室每人间隔1.5米入座,并按要求每人佩戴口罩。对不佩戴口罩、不配合测温的投标方,议价方将取消其报名及参评资格。议价会议期间投标方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未经主持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走动或发言,对不尊守会场纪律的,议价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如需采取网络电子评标的,议价方将另行通知,投标方应关注相关变化。
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质量要求及售后承诺(以下承诺承包方需在议价资料内逐项进行如实响应并严格履行,否则视为资质不符不予参评。)
1、铺设合成树脂瓦时,须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加固,保证树脂瓦铺设牢固可靠。
2、屋脊镀锌角钢、屋檐镀锌角钢、屋脊与屋檐间镀锌扁钢与顺屋顶坡度方向镀锌扁钢所有交叉处通过焊接连接。
3、合格且符合本合同约定、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
4、签订合同前需按照议价方要求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0%。
5. 投标方需全面响应议价方及上级单位各项作业要求及标准,如发生恶意中标现象,议价方有权无条件否决全部投标并不予中标方签订合同。
6. 售前售后服务要求: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投标方的原因,诸如工艺、作业质量等以及其它属于投标方应该负责的原因而导致的问题,投标方应无偿进行返工,给议价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工程质量保证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后的一年。
7. 工程结束后承包方需将建筑垃圾按照我方要求清理干净。
8. 报价方式:单项报价、合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议价方需以工程不含税单价、总价进行报价,且注明税率,最终以经评审合格的工程不含税总价最低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包干价,包含涉及工程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拆除费、建筑垃圾清理费等一切费用。
9. 投标方报名前需对议价方工程实施地以及工程量进行现场实地勘察、测量,详细了解工程总量及议价方质量要求后进行费用核算及相关工作确认。
10.施工中如需使用电气焊、低压电工等特种作业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方可进行作业,如因投标方作业人员未进行正规培训或无证上岗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方承担,并赔偿议价方损失。
11.如有需要投保方须积极协助、配合议价方办理工程造价等相关工作。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公告内第三项中1-11项条款将作为合同签订条款,投标方必须在议价方《合格供方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议价方签订书面合同并严格执行,如因投标方原因无法与议价方签订书面合同,议价方将视为其放弃中标资格并按照弃标处理,永久取消其在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各项议价项目参与资格。
2、投标方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任何虚假、伪造资料、欺骗隐瞒等情况,议价方将永久取消其在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各项议价项目参与资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任一季度财务结算报告,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附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身份证或技术证件(资料)及其社会保险单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度任一季度完税凭证,如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
5、具有工程建筑、土建工程、装饰装修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工程建筑相关业绩证明,并提供近3年内2家以上工程类相关业绩证明;(附至少2家以上合同清晰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附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由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包方,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复印件。
六、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有权依法追究投标方的责任,。
七、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0点
议价时间:2021年3月29日14:30
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火车站西侧一公里处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二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文件咨询电话、传真:0472-2893189 联系人:岳永乐
六、报名方式:将报名表书面发送至邮箱xpcscjyb@163.com。
报名表发送邮箱后需致电:13674737519,联系后将《公开议价采购须知》和《关于公开采购文件编制的说明》发至报名方邮箱。
七、报名表格式:
报名表
(公章) 日期(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承包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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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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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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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姓名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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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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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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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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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成交的说明
1.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会上确定成交人。有具体采购数量、金额的,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承揽方领取《合格供方通知书》。
2.对未成交的报名人不解释原因,不退回议价文件。
九、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承揽方收到《合格供方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议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承揽方违约,议价方有权暂停或取消其在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组织的各项议价活动,并将其列入不良承揽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