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24,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朝阳区[磋商]平谷公路分局历史遗留办公楼诉讼案重审二审律师团队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朝阳区,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编号:ZFCG2021-170116-K00001-JH001-XM00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1-170116-K00001-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平谷公路分局历史遗留办公楼诉讼案重审(二审)律师团队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雨律师事务所联合体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3、36、37层
中标金额:55万元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信用代码中标金额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雨律师事务所联合体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3、36、37层 | 31110000E00018675X | 55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服务要求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雨律师事务所联合体 | 平谷公路分局历史遗留办公楼诉讼案重审(二审)律师团队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 | 55万元 | 55万元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平谷公路分局历史遗留办公楼诉讼案重审(二审)律师团队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代理的法律事务完成之日止(注:本次服务周期为计划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满足服务要求情况下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调整服务期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红(组长)、王京民、龚群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 [2003] 857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800号》文的规定,按照该文件中相应收费标准(服务类)无浮动计取,以项目成交金额为计算基准,并结合项目特点及成本等因素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由采购人一次性予以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相关法律法规。
(2)本次成交公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及站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平谷公路分局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文化北街三号
联系方式:龚群芳,69976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联系方式:邵丹丹,010-67805858转2005或010-67805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丹丹
电 话: 010-67805858转2005或010-67805979
装订竞争性磋商文件-平谷公路分局历史遗留办公楼诉讼案重审(二审)律师团队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装订).pdf
采购人推荐意见书.pdf
北京市金励律师事务所专家推荐书.pdf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专家推荐书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