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沈阳恒丰源肉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柳河路159-4号
债权总额:3029.12万元(截至2021年3月2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沈阳恒丰源肉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人民币3029.12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利息合计1029.12万元(基准日为2021年3月2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和抵押,抵押物为位于新民市柳河路159号的房产和土地,保证人为张丽嫚和张峰。
债务企业概况
沈阳恒丰源肉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11日,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柳河路159-4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13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丽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猪收购、屠宰、加工、冷冻、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等。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概况
1、保证人张峰,男,汉族,1970年1月1日生,住址为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
2、保证人张丽嫚,女,汉族,1972年7月6日,住址为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已诉讼,法院已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偿还本金及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现处于执行阶段。抵押物为位于新民市柳河路159号、159-15号至159-23号的10栋工业房产,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0,124平方米;以及该工业房产所占用的国有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9,368平方米。抵押物地理位置优越,周围配套完备,具有很高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2021年3月 26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327
传真:024-31880303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7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1年3月 26日